近日,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洛扎县人民法院拉康中心人民法庭坚持以“如我在诉”的司法理念,联同院诉服中心、生格乡、仲村委会相关人员前往辖区乡镇生格乡仲村,多元化解一起采光权纠纷,解决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,提供了法律服务到家门口的便捷服务。
经了解,该起纠纷源于一方房主内院自建两层钢筋水泥房,导致邻居住户采光受影响而引发的邻里采光权纠纷。通过现场查看采光遮光实况,充分听取当事人阐述意见,聚焦争议痛点难点,精准施策,耐心调解,最终促使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和解意见,确定了赔付金额,现场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并签字捺印,且表示不计前嫌,和睦相处。
此纠纷在多部门通力协作下,化解在萌芽,治理在前端,发挥了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前哨阵地作用。
拉康中心人民法庭将继续加强与乡镇、村(社区)等基层解纷力量的沟通衔接工作,做实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,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。